端午佳节临近,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之以恒纠治 “四风”,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,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,共同营造文明节俭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市纪委监委驻宜春旅游集团纪检监察组温馨提醒您:
1.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、礼品礼金、购物卡、电子红包及各类有价证券、提货券;
2.严禁违规公款吃喝,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,或出入私人会所、隐蔽场所违规聚餐;
3.严禁以考察、团建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,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;
4.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,违规转嫁车辆相关费用;
5.严禁巧立名目套取资金,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福利;
6.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,分批设宴、借机敛财;
7.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带有 “小圈子” 性质的聚会聚餐;
8.严禁节日期间松懈麻痹,在值班值守、安全生产、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中擅离职守、不作为;
9.严禁酒驾醉驾,参与黄赌毒、封建迷信、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;
10.严禁其他违反廉洁纪律和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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